[发明专利]自动告警方法和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13688.6 | 申请日: | 2010-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783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14 |
发明(设计)人: | 李英伟;乔永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12 | 分类号: | H04W4/12;H04W88/02;H04M1/725;G08B2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自动告警方法和终端,属于通信技术领域。自动告警方法包括:在终端处于自动告警模式时,实时采集所述终端的现场数据以生成告警文件,所述现场数据包括以下之一或组合:现场位置信息、现场音频信息、现场视频信息;向预先设置的至少一个信任终端发送所述告警文件。本发明实施例处于自动告警模式的终端实时采集现场数据以生成告警文件,将告警文件发送给一个或多个信任终端,使得信任终端根据告警文件可及时了解终端的现场情况,以便及时进行人身救援或财产追踪,从而有利于降低终端用户的人身或财产的安全风险。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告警 方法 终端 | ||
【主权项】:
一种自动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在终端处于自动告警模式时,实时采集所述终端的现场数据以生成告警文件,所述现场数据包括以下之一或组合:现场位置信息、现场音频信息、现场视频信息;向预先设置的至少一个信任终端发送所述告警文件。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终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010113688.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