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椎间植入物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11105.6 | 申请日: | 2010-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449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0 |
发明(设计)人: | 聂佳力;李雷;罗宇星;黎洁;刘道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微创骨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2/44 | 分类号: | A61F2/44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逯长明 |
地址: | 201318 上海市南汇***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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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椎间植入物,包括主体,设置在主体两侧的上端板和下端板,在上端板的上侧与下端板的下侧分别设置有齿纹,还包括凹槽,该凹槽设置于至少一个齿纹上。本发明公开的椎间植入物,在至少一个齿纹上设置有凹槽,将椎间植入物植入椎间盘空间后,椎间植入物可以自动适应椎体终板的凹凸结构,减少了手术中处理终板的时间,而且椎骨的骨组织可以进入凹槽,起到类似钉板或骨螺钉的作用,增强椎间植入物自身的稳定性,只需在椎间植入物和椎骨间设置较短的钉板或单侧骨螺钉即可实现固定,减少了辅助固定器械的数量,简化了手术的操作步骤,缩短了手术时间。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植入 | ||
【主权项】:
一种椎间植入物,包括主体,设置在主体两侧的上端板和下端板,所述上端板的上侧和所述下端板的下侧设置有齿纹,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凹槽,所述凹槽设置于至少一个所述齿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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