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软土地基现场浇注混凝土连续梁桥支架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094565.5 | 申请日: | 2009-10-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7094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23 |
| 发明(设计)人: | 王兆威;李凯;谭深贵;张亮;张艳娇;王晓刚;吴洪举;杜惠萍;邵凤书;冯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1D21/00 | 分类号: | E01D21/00;E04G1/24 |
| 代理公司: | 长春科宇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2001 | 代理人: | 马守忠 |
| 地址: | 130052 ***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用于软土地基现场浇注混凝土连续梁桥的支架,采用的钢支架单元与砂筒、横梁、纵梁和垫木都是可以根据设计提前预制,现场组装;或者,把所述的钢支架单元制成合适尺寸的标准件,然后与砂筒、横梁、纵梁和垫木现场组装。这比组装满堂式支架省时和节省成本。施工时,软土地基基础为机械打入钢管桩,施工进度快,而且工艺简单,比换填碾压、碎石桩、水泥搅拌桩等要节省时间,因此缩短了在软土地基现浇混凝土连续梁桥的施工周期,因而也降低了工程成本。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土地 现场 浇注 混凝土 连续 支架 | ||
【主权项】:
用于软土地基现场浇注混凝土连续梁桥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其由第一钢管桩(11)、第二钢管桩(12)、第三钢管桩(13)和第四钢管桩(14),法兰盘;第一钢立柱(21)、第二钢立柱(22)、第三钢立柱(23)和第四钢立柱(24);斜撑、水平撑、砂筒、横梁、纵梁、垫木和缀板组合构成;每个钢支架单元的构成如下:由4根钢立柱:第一钢立柱(21)、第二钢立柱(22)、第三钢立柱(23)、第四钢立柱(24),12个斜撑,8个水平撑和24个缀板组成;由第一钢立柱(21)、第二钢立柱(22)、第三钢立柱(23)、第四钢立柱(24)和8个钢水平撑焊接连接组成一个长方体框架,组成长方体框架的每一个平面的每个角的钢立柱和钢水平撑之间均焊接一个矩形钢缀板,在组成长方体框架的每一个平面的对角的钢的缀板之间焊接一个钢斜撑;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钢支架单元纵向组合起来组成钢支架组元;具体是每个钢支架的第一钢立柱(21)、第二钢立柱(22)、第三钢立柱(23)、第四钢立柱(24)的两端均焊接一个规格相同的法兰盘,把两个钢支架对应的第一钢立柱(21)、第二钢立柱(22)、第三钢立柱(23)、第四钢立柱(24)的两端的规格相同的法兰盘对应放置,通过螺栓孔用螺栓把两个法兰盘连接起来,从而把钢支架连接起来形成钢支架组元;组成钢支架组元的每个钢支架单元的最下面的钢支架的第一根钢立柱(21)、第二根钢立柱(22)、第三根钢立柱(23)、第四根钢 立柱(24)分别与第一根钢管桩(11)、第二根钢管桩(12)、第三根钢管桩(13)、第四根钢管桩(14)对应放置,每根钢立柱的下端焊接的一个法兰盘与打入软土地基的钢管桩的上端焊接一个规格相同的法兰盘对应放置,通过螺栓孔用螺栓把两个法兰盘连接起来,从而把所述的每个钢支架单元的每根钢立柱与每根钢管桩接起来,把钢支架组元与钢管桩接起来;所述的钢支架组元的最上面的钢支架单元的每个钢立柱的上端都装有砂筒;砂筒的构成如下:第一个钢管的底部用圆形的钢板焊接成为第一个杯状物,该杯状物的顶部焊接钢板,杯状物的钢管位于该钢板的中心;第二个更大直径的钢管的底部用圆形的钢板也焊接成为第二个杯状物,杯状物的钢管的下部有石英砂孔,石英砂孔用木塞塞紧,杯状物的钢管里装入高度为h的石英砂;把顶部焊接钢板的第一个杯状物钢管置入第二个杯状物中,并且第一个杯状物的底部位于高度为h的石英砂表面上,最终构成砂筒;砂筒内的石英砂高度h是用以调整钢支架顶的高程,所述的石英砂的高度h是根据钢支架顶与所建的连续梁桥底部的高度差决定的;砂筒的第二个杯状物的底部有螺栓孔,砂筒的第二个杯状物的底部与钢立柱的法兰盘接触放置,用螺栓通过螺栓孔把第二个杯状物的底部与钢立柱的法兰盘连接起来,从而把砂筒与钢立柱连接起来;在两个砂筒之间,在砂筒上端焊接的钢板上面沿着连续梁桥横向焊接安装钢横梁; 在钢横梁的上面,沿连续梁桥纵向安装钢纵梁,钢横梁和钢纵梁采用工字钢制成,钢横梁和钢纵梁采用螺栓连接;钢纵梁与钢纵梁的横向之间采用双钢板用螺栓连接;在钢纵梁的上端面,沿连续梁桥的横向,在两根钢纵梁之间安装垫木,垫木采用优质的松木方,垫木与钢纵梁之间采用铁丝捆绑连接固定;构成了用于软土地基现场浇注混凝土连续梁桥的支架。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未经中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920094565.5/,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