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体液采样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0910179512.8 | 申请日: | 2005-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906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4-07 |
发明(设计)人: | I·卡拉索;P·格里斯;R·雅吉;E·萨罗费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霍夫曼-拉罗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5/157 | 分类号: | A61B5/157;A61B5/151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薛峰;曹若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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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用于对体液进行采样的设备,其包括带有如为侧向开放的流体通道(11)的用于接收体液的毛细沟槽的皮肤刺穿元件(10),在其中,沟槽具有采样区段(100)和至少一个位于采样区段(100)下游和/或在采样区段(100)上游分叉的用于接收和排放首先进入毛细管的体液的部分的排放区段(102),并且在其中,采样区段(100)是检验区带(45),或与检验区带(45)相接触,以对包含在其内的体液进行分析。 | ||
搜索关键词: | 体液 采样 设备 | ||
【主权项】:
用于对体液进行采样的设备,其包括带有如为侧向开放的流体通道(11)的用于接收体液的毛细沟槽的皮肤刺穿元件(10),在其中,沟槽具有采样区段(100)和至少一个位于采样区段(100)下游和/或在采样区段(100)上游分叉的用于接收和排放首先进入毛细管的体液的部分的排放区段(102),并且在其中,采样区段(100)是检验区带(45),或与检验区带(45)相接触,以对包含在其内的体液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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