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动力锂离子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13997.0 | 申请日: | 2009-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2737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9 |
发明(设计)人: | 李庆余;李泽胜;王红强;张初华;王艳芳;陈美超;胡思江;王芳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桂林九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40 | 分类号: | H01M10/40;H01M4/36;H01M4/58;H01M4/38;H01M4/48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廖世传 |
地址: | 541004广西壮族自治***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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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锂离子电池,具体为一种动力锂离子电池。本发明所述动力锂离子电池,包括正极、负极、介于正极和负极之间的隔膜以及有机电解液;其中:正极的活性材料为纳米级LiFePO4/C,纳米级LiFePO4/C在正极混合粉料中占85~95%(质量);负极的活性材料为纳米级Li4Ti5O12/C,纳米级Li4Ti5O12/C在负极混合粉料中占85~95%(质量);所述的有机电解液以LiPF6为电解质,以EC和DEC为溶剂。与现有的作为电动车动力电源的锂离子电池相比,本发明动力锂离子电池导电性能好、安全性能高、放电平稳、循环寿命长,且具有优异的大电流充放电能力;非常适合用作电动车的动力电源。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动力 锂离子电池 | ||
【主权项】:
1、一种动力锂离子电池,包括正极、负极、介于正极和负极之间的隔膜以及有机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正极的活性材料为纳米级LiFePO4/C,纳米级LiFePO4/C在正极混合粉料中占85~95%(质量);负极的活性材料为纳米级Li4Ti5O12/C,纳米级Li4Ti5O12/C在负极混合粉料中占85~95%(质量);所述的有机电解液以LiPF6为电解质,以EC和DEC为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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