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与现实商场商品同步的网络商品数据库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04426.0 | 申请日: | 2009-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51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30 |
发明(设计)人: | 梅家林;刘煜;罗会生;郭恩伟;冯晃;梅家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博古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G06Q30/00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余锦曦 |
地址: | 400039重庆市九龙坡***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与现实商场商品同步的网络商品数据库系统,设置有商场服务器,该商场服务器连接有顾客终端,其特征在于:该商场服务器还连接有品牌商终端、模特终端和版房终端;所述商场服务器还设置有商场商品库:用于存储所述商品文字信息、商品图片信息、商品视频影像信息,还用于为顾客终端发送商品文字信息、商品图片信息、商品视频影像信息。其显著效果是:将电子商务与传统的现实大商场销售模式结合起来,协调现实商场商品信息与网络商城商品信息,二者的商品信息同步产生、同步修改,网络商品数据库与现实商场商品的同步展示和同步销售,同步下架。能够促进大商场进入电子商务领域。 | ||
搜索关键词: | 现实 商场 商品 同步 网络 数据库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与现实商场商品同步的网络商品数据库系统,设置有商场服务器(1),该商场服务器(1)连接有顾客终端(2),其特征在于:该商场服务器(1)还连接有品牌商终端(3)、模特终端(4)和版房终端(5);所述品牌商终端(3):用于向所述商场服务器(1)提供商品文字信息,并向商场服务器(1)发送制作图片请求或/和视频影像请求;所述商场服务器(1):用于发送制作视频影像指令给所述模特终端(4)和版房终端(5),发送制作图片指令给所述版房终端(5);所述模特终端(4):用于发送模特工作时间信息给所述版房终端(5),并确认版房终端(5)返回的视频影像制作时间表;所述版房终端(5):用于确定制作图片的时间表;并在收到所述模特终端(4)发送的工作时间信息后,用于确定模特的视频影像制作时间表,并发送该视频影像制作时间表给所述模特终端(4)进行确认,并发送所述模特终端(4)确认后的制作时间表给所述商场服务器(1)和品牌商终端(3);所述商场服务器(1)还设置有商场商品库(6),该商场商品库(6):用于存储所述商品文字信息、商品图片信息、商品视频影像信息,还用于通过商场服务器(1)为顾客终端(2)发送商品文字信息、商品图片信息、商品视频影像信息。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博古科技有限公司,未经重庆博古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910104426.0/,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