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同步煞车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11805.3 | 申请日: | 2008-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3589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13 |
发明(设计)人: | 郭荣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L1/00 | 分类号: | B62L1/00;B62L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义兴 |
地址: | 台湾省新竹县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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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同步煞车系统,包括具有第一操杠杆的第一煞车操作装置、具有第二操杠杆的第二煞车操作装置、具有第三操杠杆的第三煞车操作装置、具有第一煞车摇臂的第一鼓式煞车装置、具有第二煞车摇臂的第二鼓式煞车装置、第一平衡板件、第二平衡板件、第一套管、第二套管、第一导线、第三套管、第四套管、第二导线、第五套管及第三导线。当第三煞车操作装置被操作时,第五套管中的第三导线可被拉动,使得第一及第二套管中及连接于第一煞车操作装置与第一鼓式煞车装置间的第一导线被拉动,并使第三及第四套管中及连接于第二煞车操作装置与第二鼓式煞车装置间的第二导线被拉动。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同步煞车系统可以简单的构造来达成同步煞车制动的效果,且可以降低组装复杂度及制造成本。 | ||
搜索关键词: | 同步 煞车 系统 | ||
【主权项】:
1. 一种同步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具有第一操作杠杆的第一煞车操作装置;一具有第二操作杠杆的第二煞车操作装置;一具有第三操作杠杆的第三煞车操作装置;一具有第一煞车摇臂的第一鼓式煞车装置;一具有第二煞车摇臂的第二鼓式煞车装置;一第一平衡板件,具有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其中,该第一端部相对于该第二端部;一第二平衡板件,连接于该第一平衡板件,并且滑动于该第一端部与该第二端部之间;一第一套管,抵接于第一煞车操作装置与该第一平衡板件的该第一端部之间;一第二套管,抵接于第二平衡板件与第一鼓式煞车装置之间;一第一导线,穿设于第一套管及第二套管之中,并且连接于第一操作杠杆与第一煞车摇臂之间;一第三套管,抵接于第二煞车操作装置与该第一平衡板件的第一端部之间;一第四套管,抵接于第二平衡板件与第二鼓式煞车装置之间;一第二导线,穿设于第三套管及第四套管之中,并且连接于第二操作杠杆与第二煞车摇臂之间;一第五套管,抵接于第一平衡板件的第二端部与第三煞车操作装置之间;以及一第三导线,穿设于第五套管之中,并且连接于第二平衡板件与第三操作杠杆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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