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排气结构的塑胶模具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43944.7 | 申请日: | 2008-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2415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22 |
发明(设计)人: | 戴飞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市利群精密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33/10 | 分类号: | B29C33/10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科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其洲 |
地址: | 528437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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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带排气结构的塑胶模具,包括有面板,上模,模仁,下模,型腔,所述面板设置在上模上,所述模仁设置在上模与下模之间,所述型腔设置在模仁内,其特征在于在模仁内设有通槽,所述通槽内设有镶件,所述模仁与镶件的上部之间形成筋条型腔,并在模仁与镶件之间还形成有连通条筋形型腔顶部侧面并与外界相通的排气通道。其优点在于:由排气镶件将筋部位置的气体排出,有利于制品的充分填充,不会使筋部产生缺胶的现象;而且在筋部顶部的侧面将气排出,能保护筋部顶面不留痕迹,使制品的质量得到保证;而且排气结构简单,便于加工制造。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排气 结构 塑胶模具 | ||
【主权项】:
1、一种带排气结构的塑胶模具,包括有面板(1),上模(2),模仁(3),下模(4),型腔(5),所述面板(1)设置在上模(2)上,所述模仁(3)设置在上模(2)与下模(4)之间,所述型腔(5)设置在模仁(3)内,其特征在于在模仁(3)内设有通槽(6),所述通槽(6)内设有镶件(7),所述模仁(3)与镶件(7)的上部之间形成筋条型腔(8),并在模仁(3)与镶件(7)之间还形成有连通条筋形型腔(8)顶部侧面并与外界相通的排气通道(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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