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录制留言的门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204767.0 | 申请日: | 2008-12-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762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 发明(设计)人: | 陈迎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杨浦区齐齐哈尔路第一小学 |
| 主分类号: | E06B5/00 | 分类号: | E06B5/00;E06B7/2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许亦琳;余明伟 |
| 地址: | 200082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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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录制留言的门,包括:门板、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门板外侧装有录音装置,门板内侧装有可录制麦克风传输的声音信号的主机、播放装置;录音装置和播放装置均与主机连接。同时,本发明的录音装置中设有号码验证装置,只有通过号码验证以后才可以进行留言。本发明的可录制留言的门,来访者可以给主人录制留言,使用方便;同时避免了恶意骚扰事件的发生。 | ||
| 搜索关键词: | 录制 留言 | ||
【主权项】:
1、一种可录制留言的门,包括把手和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门板外侧装有录音装置,门板内侧装有可录制麦克风传输的声音信号的主机、播放装置;录音装置和播放装置均与主机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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