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协同数字营销系统及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072417.3 | 申请日: | 2008-12-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7766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8 |
| 发明(设计)人: | 江国健;林为炎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今日特价网络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Q20/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50001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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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协同数字营销系统,一种协同数字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商户终端、多个消费会员终端、一网上交易系统、一第三方支付系统、一个一卡通系统、一商户管理系统,它们均通过互联网连接。本发明还提供了协同数字营销方法,包括交易步骤、支付步骤、商户管理步骤,所述交易步骤、支付步骤和商户管理步骤穿插进行。本发明将网上交易、网上支付以及商户管理通过互联网有机整合,简化商户的交易及支付过程管理,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不仅可满足各种人群的需求,对支付也提供了安全保障,同时实现了网上电子商务全程信息化、自动化,节约了商户的管理成本,并提高商户的管理效率。 | ||
| 搜索关键词: | 协同 数字 营销 系统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协同数字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商户终端、多个消费会员终端、一网上交易系统、一第三方支付系统、一个一卡通系统、一商户管理系统,它们均通过互联网连接,其中,所述网上交易系统:为商户和消费会员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包括商户管理、消费会员管理、商品及订单管理,以及商户和消费会员的账务管理;所述第三方支付系统:为消费会员提供网上支付平台,以保障商户和消费会员双方的利益,包括商户管理、消费会员管理,商户账户管理、消费会员账户的管理,以及退货管理;所述一卡通系统:为消费会员提供刷卡支付消费和网上支付消费两种支付方式,包括商户管理、消费会员管理、订单资料管理以及账务管理;所述商户管理系统:为商户提供对商品从采购、仓储、销售、配送到账务管理的统一的管理平台,包括商户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配送管理及账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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