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递送活性试剂的泪点塞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31147.5 | 申请日: | 2007-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0569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12 |
发明(设计)人: | M·J·博尔吉亚;H·乔克;H·崔;Z·李;A·纳坦;M·J·特雷扎二世;W·莱尔多 | 申请(专利权)人: | 庄臣及庄臣视力保护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9/00 | 分类号: | A61F9/00;A61F9/007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段晓玲;黄可峻 |
地址: | 美国佛***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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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用于将活性试剂递送至眼睛的泪液和鼻泪管之一或两者的泪点塞。本发明所述塞具有主体(10)、包含在所述主体内的贮器(15),和任选地围环。所述贮器具有至少一个开口并包含聚合材料(11)和至少一种活性试剂(18)。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递送 活性 试剂 泪点塞 | ||
【主权项】:
1. 泪点塞,包括:主体,该主体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和在所述两个端之间延伸的横向表面;包含在所述主体内的贮器,其中该贮器包括至少一个开口,并含有包括至少一种活性试剂的容纳活性试剂的材料;和其中所述主体对所述活性试剂是不可透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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