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型的液晶电视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22431.0 | 申请日: | 2007-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1873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7 |
发明(设计)人: | 林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00 | 分类号: | H04N5/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高占元 |
地址: | 518053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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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的液晶电视,包括:微处理器、与所述微处理器连接的电视信号处理单元、与所述电视信号处理单元连接的视音频处理单元、与所述视音频处理单元连接的显示单元、游戏单元,所述游戏单元与所述微处理器连接,并通过HDMI接口电路与所述视音频处理单元连接。实施本实用新型的液晶电视可以实现以电视为终端,集信息、教育、娱乐、游戏于一体。扩展了传统电视的功能范围。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液晶电视 | ||
【主权项】:
1、一种新型的液晶电视,包括:微处理器、与所述微处理器连接的电视信号处理单元、与所述电视信号处理单元连接的视音频处理单元、与所述视音频处理单元连接的显示单元,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游戏单元,所述游戏单元与所述微处理器连接,并通过HDMI接口电路与所述视音频处理单元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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