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手机电视业务的电视节目通知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710303673.4 | 申请日: | 2007-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6599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24 |
发明(设计)人: | 张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445 | 分类号: | H04N5/445;H04N7/08;H04H60/39;H04M1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颖玲 |
地址: | 100083***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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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手机电视业务的电视节目通知方法,该方法包括:手机用户向广播业务中心订购电视节目;电视节目安排有变更时,电视节目内容提供单元将电视节目变更情况通知广播业务中心;广播业务中心收到电视节目变更的通知后,通知相关手机用户其所订购电视节目的变更情况,该方法进一步能够提醒手机用户观看其所订购的电视节目。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手机电视业务的电视节目通知系统,采用本发明的电视节目通知方法及系统,能够及时将电视节目的变更信息通知手机用户,并且能够主动提醒手机用户其所订购的电视节目即将播放,提高了用户体验。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机 电视 业务 电视节目 通知 方法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手机电视业务的电视节目通知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a、电视节目安排有变更时,电视节目内容提供单元将电视节目变更情况通知广播业务中心;b、广播业务中心收到电视节目变更的通知后,通知相关手机用户其所订购电视节目的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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