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压支架三、四级双伸缩杆稳定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30667.3 | 申请日: | 2007-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4400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14 |
发明(设计)人: | 黄尚智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尚智 |
主分类号: | E21D23/04 | 分类号: | E21D23/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13北京市朝***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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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煤矿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三、四级双伸缩杆稳定机构;由支架后部在底座中线两侧对称部位设置的两根大断面三或四级伸缩杆组成;具有使支架顶梁垂直升降、结构简单、占用空间小、调高范围大的优点;可使特厚煤层伸缩杆稳定机构支架有便于整体运输的最小高度;也可使薄煤层伸缩杆稳定机构支架不仅有与四连杆机构支架相同的最低高度,还具有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整体运输的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液压 支架 四级双 伸缩 稳定 机构 | ||
【主权项】:
1.一种液压支架三、四级双伸缩杆稳定机构,其伸缩杆由同轴同横断面形状,参数大小相配可互相套装在一起的一组管状材料组成;从下至上逐级变小,最上一级套管与顶梁铰接,最下一级套管焊接在支架底座上;其特征是:三级伸缩杆由基本节和自下至上的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组成;在第三节和第二节底托盘之间设有第一级牵引杆(5);在第二节和第一节底托盘之间设有第二级牵引杆(6);四级伸缩杆由基本节和自下至上的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和第四节组成;在第四节和第三节底托盘之间设有第一级牵引杆,在第三节和第二节底托盘之间设有第二级牵引杆;在第二节和第一节底托盘之间设有第三级牵引杆;各级都设三根牵引杆,即在相同半经圆周上,按120°间隔设置;三级伸缩杆两级牵引杆之间的错位角是60°;四级伸缩杆三级牵引杆各级之间的错位角是40°;三、四级双伸缩杆稳定机构按伸缩杆轴线垂直于支架顶梁上板面和底座下板面,在支架后部底座中线两侧对称部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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