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材料和使用该材料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43683.1 | 申请日: | 2003-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1978586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6-13 |
发明(设计)人: | 舟桥正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9K11/06 | 分类号: | C09K11/06;H05B33/14;H05B33/2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明海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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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由具有特定结构的芳族胺衍生物组成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材料,在该特定结构中胺部分连接到部分;含有阴极、阳极和一个或多个位于阴极和阳极之间的有机薄膜层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有机薄膜层至少包括发光层,其中至少一个有机薄膜层包含形式为单一组分材料或多个组分混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材料。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材料和包含该材料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达到长使用寿命和可以在高发射效率下发射高颜色纯度的蓝色光。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材料 使用 | ||
【主权项】: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材料,其包含由如下通式(III)和(IV)中的任一个表示的芳族胺衍生物:
其中A9-A12的每一个表示氢原子、含有1-50个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含有5-50个环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含有3-50个环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烷基、含有1-50个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烷氧基、含有5-50个环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芳氧基、含有5-50个环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氨基、含有1-20个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氨基或卤素原子;m是0-5的整数,和当m是2或更大时,由A9-A12中任一个表示的基团彼此相同或不同,或者是能够连接在一起的以形成饱和或不饱和的环;A9和A10以及A11和A12的每一对使得其成员是能够连接在一起的以形成饱和或不饱和的环;条件是在通式(III)中,A9和A10的至少一个不表示氢原子,和在通式(IV)中,A11和A12的至少一个不表示氢原子;R21-R42的每一个表示氢原子、含有1-20个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含有6-20个环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或氰基;和X3表示含有6-20个环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芳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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