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制品做旧的工艺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46032.0 | 申请日: | 2006-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1817667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8-16 |
发明(设计)人: | 陈东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东明 |
主分类号: | B44F9/00 | 分类号: | B44F9/00;B44C1/00 |
代理公司: | 沈阳维特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甄玉荃 |
地址: | 117214***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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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木制品做旧的工艺方法,是通过下述步骤实现的:首先在容器中放入高锰酸钾氧化剂800g~1200g,用10~20升水稀释,将水温控制在30℃~50℃之间使其融化,再将加工好的木制品放在容器中,浸泡2~5分钟后将木制品从容器中取出,此时被氧化的木制品表面呈现木质炭化的效果;经过5~10小时木制品的自然干燥后,再进行砂光、打磨、涂漆即可。特点:采用本发明提供的工艺方法,工艺步骤简单、易操作,成本低、效果好,炭化成功率达到百分之百。被氧化的木制品色彩层次好,黑白反差大,能充分体现出天然木质的纹理。特别是用此种方法氧化的木雕工艺品,更能突出雕刻效果,提高工艺品的品位,同时也给人以美的享受。 | ||
搜索关键词: | 木制品 工艺 方法 | ||
【主权项】:
1、木制品做旧的工艺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是通过下述工艺步骤实现的:首先在容器中放入高锰酸钾氧化剂800g~1200g,用10~20升水稀释,将水温控制在30℃~50℃之间使其融化,再将加工好的木制品放在容器中,浸泡2~5分钟后将木制品从容器中取出,此时被氧化的木制品表面呈现木质炭化的效果;经过5~10小时木制品自然干燥后,再进行砂光、打磨、涂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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