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低含碳量有机硅树脂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20489.4 | 申请日: | 2006-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817941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8-16 |
发明(设计)人: | 周远建;唐小斗;姜承永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8G77/14 | 分类号: | C08G77/14 |
代理公司: | 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赵丽 |
地址: | 610041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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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低含碳量有机硅树脂,以包括至少一种是按结构通式HSiX3表示的硅烷为起始原料,按其与结构通式RaSiX (4-a)表示的硅烷的摩尔比等于50~85∶15~50确定配比,混合后经水解、除酸、熟化得到含结构单元,见右式其重量分数大于或等于34.3%的产品溶液;其中,X代表Cl、OMe、OEt、OAc等基团,R代表氢、一价烷基、一价芳基或一价不饱和基团等,a=0,1,2。本发明的有机硅树脂不但保持了普通硅树脂的优异性能,如憎水防潮、耐高低温、耐气候老化等,而且完全能够满足树脂经烧蚀后残留基材的碳含量尽可能低的应用要求。 | ||
搜索关键词: | 低含碳量 有机 硅树脂 | ||
【主权项】:
1、一种低含碳量有机硅树脂,其特征在于:以包括至少一种是按结构通式HSiX3表示的硅烷为起始原料,按其与结构通式RaSiX(4-a)表示的硅烷的摩尔比等于50~85∶15~50确定配比,混合后经水解、除酸、熟化得到含结构单元
且其重量分数大于或等于34.3%的产品溶液;其中,X代表Cl、OMe、OEt、OAc基团,R代表氢、一价烷基、一价芳基或一价不饱和基团,a=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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