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餐饮文化与收藏文化相结合的商业经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13984.2 | 申请日: | 2006-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829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05 |
发明(设计)人: | 张连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粤唯鲜娱乐苑集团有限公司;张连志 |
主分类号: | G06Q90/00 | 分类号: | G06Q90/00;G06Q30/00;E04H3/02;E04H3/06 |
代理公司: | 国嘉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里歌 |
地址: | 300050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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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餐饮文化与收藏文化相结合的商业经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餐饮场所按不同分类构建藏有不同收藏品的陈列室。本发明的优越性在于:1.充分地将其他领域的高雅文化引进食文化,提升了餐饮场所的文化档次,使就餐者在就餐时充分享受精神食粮,陶冶了就餐者的文化修养;2.为只有在博物馆内才能见到的珍贵收藏品提供了更多地展现机会;3.该种将餐饮文化与收藏文化相结合的商业经营方法既提高了餐饮场所的品位,也提高了就餐者的品位,由此而提高了餐饮经营的商业利益。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餐饮 文化 收藏 相结合 商业 经营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餐饮文化与收藏文化相结合的商业经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餐饮场所按不同分类构建藏有不同收藏品的陈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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