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广告塔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14373.3 | 申请日: | 2005-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1950865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4-18 |
发明(设计)人: | 迪特马尔·格茨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士泰克媒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5/00 | 分类号: | G09F15/00;G09F11/29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激扬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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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用于可卷起并且可展开的宣传画的广告塔,带有一个驱动装置、一个内圆柱体和一个具有竖直的支座的外圆柱体。所述外圆柱体构成由透明材料制造的宣传画接触面。在所述内圆柱体的中点设置一个旋转叉架,所述旋转叉架带有一个竖直的、配备有一个旋转驱动装置的轴,在该轴上安装悬臂,所述悬臂承载设置在内圆柱体与外圆柱体之间的宣传画滚筒插座中。所述外圆柱体的支座和所述旋转叉架的轴安装在一个底板上。所述底板作为支承辊和引导辊的滑动面。所述支承辊和引导辊安装在一个所述广告塔的向下封闭的盖板上。在内圆柱体的支座上设置一个夹卡装置,所述夹卡装置把要展开的宣传画引导到内圆柱体的接触面上。所述广告塔能够可变换地构成。宣传画可以均匀地、直接地、无气泡地放在内圆柱体上并完全地压位。宣传画可以采用重量为约150g/m2的普通纸而不必使用特殊的耐摩擦的塑料薄膜。 | ||
搜索关键词: | 广告 | ||
【主权项】:
1.广告塔,用于交替可视的、可卷起并且可展开的轨道形宣传 画,所述广告塔带有一个电驱动装置和一种在具有一个竖直的支座 的外圆柱体中心设置的内圆柱体,所述内圆柱体构成要展开的宣传 画的接触面,其中所述内圆柱体由紧固在支座之间由透明材料制造 的圆盘构成,并且在所述内圆柱体的中点设置一个旋转叉架,所述 旋转叉架带有一个竖直的、配备有一个可逆的旋转驱动装置的轴, 在所述内圆柱体的上部和下部与该竖直的支座之间安置悬臂,所述 悬臂在其末端承载有设置在内圆柱体与外圆柱体之间的宣传画滚筒 插座,并且所述外圆柱体的支座作为上端具有一个用紧固件设置的 并且支承所述旋转叉架的上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圆柱的支座和所述旋转叉架的竖直的轴设置在一个底 板(26)上,所述底板在其下侧构成为支承辊和引导辊(23;24)的滑 动面,所述支承辊和引导辊安装在一个所述广告塔的向下封闭的盖 板(22)上; -在内圆柱体(14)的竖直的支座(15)上,在夹卡装置上分别旋 转设置轴承(3;4),所述夹卡装置把要展开的宣传画(19)引导到内 圆柱体(14)的接触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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