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有感应器的灯具无效
申请号: | 200520142481.6 | 申请日: | 2005-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924305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7-18 |
发明(设计)人: | 汪序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中电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照灯具制造有限公司;深圳中电灯业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33/00 | 分类号: | F21V33/00;F21V1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卫华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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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有感应器的灯具,其具有灯座、安装在灯座上的发光体及感应器,该感应器为多用感应器,其设有烟雾感应元件及有毒气体感应元件。本实用新型的灯具可同时感应到周围环境中的烟雾及有毒气体,并在其含量超标时进行及时报警,因此,其更加安全可靠,除了可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还可进一步防止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感应器 灯具 | ||
【主权项】:
1、一种带有感应器的灯具,具有灯座、安装在灯座上的发光体及感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器为多用感应器,其设有烟雾感应元件及有毒气体感应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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