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股骨骨折术后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0520083969.6 | 申请日: | 2005-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2801099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8-02 |
发明(设计)人: | 李美玲;郑国霞;魏明;孙洪军;徐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美玲 |
主分类号: | A61F5/00 | 分类号: | A61F5/00 |
代理公司: | 潍坊正信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曰俊 |
地址: | 2624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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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骨折术后支架,主要用于股骨骨折术后患肢的支撑,其支架、底框和顶框组成箱形架体,支撑梁与底框和顶框均为铰链连接,调整调节杆可调节架体倾斜度,上、下支撑梁可调节架体高度,使用本实用新型作支撑,可方便的使病人患肢处于功能位,有利于患肢静脉回流和术后引流,减轻肿胀,便于术后关节活动,降低了病人痛苦。 | ||
搜索关键词: | 股骨 骨折 术后 支架 | ||
【主权项】:
1、一种股骨骨折术后支架,包括支架(1)、底框(2)和顶框(4),其特征是支架(1)的支撑梁(3)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下支撑梁(10)上设有定位销(8),上支撑梁(11)上设有档位孔(9),支撑梁(3)与底框(2)和顶框(4)均为铰链连接,下支撑梁(10)与底框(2)之间设有角度调节杆(7),顶框(4)上设有支撑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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