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榕树树坛无效
申请号: | 200520055132.0 | 申请日: | 2005-02-26 |
公开(公告)号: | CN2768435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4-05 |
发明(设计)人: | 林锦鸿;林侦波;林利娜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锦鸿;林侦波;林利娜 |
主分类号: | A01G17/00 | 分类号: | A01G17/00 |
代理公司: | 汕头市高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河长 |
地址: | 515041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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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榕树树坛,包括基土,在基土上面还设有一体形成的石质底座,石质底座的高度为50-350cm,其横截面的最大宽度为45-250cm,石质底座中还设有若干个用以供树根穿过的通孔;在石质底座的上部中央位置还设有供幼树树干置入的凹窝。本实用新型可以提高榕树的抗风防倒能力,增强榕树的观赏效果,使“石”“榕”相益得彰,凸显文化内涵。 | ||
搜索关键词: | 榕树 | ||
【主权项】:
1、一种榕树树坛,包括基土,其特征在于:在基土上面设有一体形成的石质底座,石质底座的高度为50-350cm,其横截面的最大宽度为45-250cm,石质底座中还设有若干个用以供树根穿过的通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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