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伞握把无效
申请号: | 200520054761.1 | 申请日: | 2005-02-04 |
公开(公告)号: | CN2794263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7-12 |
发明(设计)人: | 李宗来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盛晖洋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9/02 | 分类号: | A45B9/02;A45B3/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渠述华 |
地址: | 361000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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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伞握把,其在伞握把本体上设置有镜子。由于本实用新型的伞握把本体上设有镜子,使伞具增加了辅助的使用功能,在作为遮雨蔽日的工具时,同时可以具备化妆镜的使用功能,令女性朋友在外出时带伞具时可以省去再携带化妆镜,减少了其携带物品的多样性,具方便的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伞握把 | ||
【主权项】:
1、一种伞握把,其特征在于:在伞握把本体上设置有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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