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每户均带花园或阳台的错层复式楼无效
| 申请号: | 200420061940.3 | 申请日: | 2004-11-05 |
| 公开(公告)号: | CN2767574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3-29 |
| 发明(设计)人: | 龙小芳;沈琨 | 申请(专利权)人: | 桂林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兰 |
| 地址: | 541001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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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每户均带花园或阳台的错层复式楼,第一层复式房的主层包括第一层楼层的全部面积,复式层包括第二层楼层的部份面积;而第二层复式房的主层则包括第二层楼层的剩余面积,如此在上、下两层复式房之间形成错层,并形成N层复式层各层复式层之间为一个循环的复式楼结构。本复式楼的上、下层复式房之间错层的分割具灵活,因此,不仅可以将整栋大楼建成复式房,且各层复式房的大小,结构均可不同,而且也使阳台的分割相互错开,使每户均可拥有一个较大的阳台或花园,而不会出现同一套复式房具有两个大小,结构完全相同阳台的情况。这种错层式复式楼可以使整栋大楼的设计更灵活,楼内各套房的大、小结构更多样,从而适应不同人群的要求。 | ||
| 搜索关键词: | 户均 花园 阳台 复式 | ||
【主权项】:
1、每户均带花园或阳台的错层复式楼,每层复式房均包括由房内楼梯连接的主层和复式层,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层复式房的主层包括本单元该层楼层或称第一层楼层的全部面积,其复式层包括上层楼层或称第二层楼层的部份面积;而第二层复式房的主层则包括本单元第二层楼层的剩余面积,如此在上、下两层复式房之间形成错层的复式楼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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