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雾化油枪无效
申请号: | 200420010629.6 | 申请日: | 2004-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2700721Y | 公开(公告)日: | 2005-05-18 |
发明(设计)人: | 王伟;金旭立;马晓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洛阳瑞昌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D11/10 | 分类号: | F23D11/10;F23D11/36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中民 |
地址: | 471003河南***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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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空气雾化油枪具有内管(8)、外管(4),具有空气流道并设置有压缩空气进口(6),空气流道由内管(8)与外管(4)之间的空腔构成;内管(8)、外管(4)的前端设置有雾化混合器(2),雾化混合器(2)具有缩径的中心油孔(2-3)并与内管(8)即油道的前端连通,在雾化混合器(2)的锥面上具有多个空气喷孔(2-4)并将空气喷孔与空气流道连通;雾化混合器(2)的前端设置油枪喷头(1)并将喷头后部的内壁设计为锥面结构,即喷头(1)的后部为由后向前缩径的圆锥形腔室(1-1)。本实用新型利用空气作为雾化介质,使燃料油得到充分雾化,获得理想的燃烧效果,同时雾化介质成本低廉,经济效益非常显著。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雾化 | ||
【主权项】:
1、一种空气雾化油枪,其特征是:具有内管(8)、外管(4),具有空气流道并设置有压缩空气进口(6),空气流道由内管(8)与外管(4)之间的空腔构成;内管(8)、外管(4)的前端设置有雾化混合器(2),雾化混合器(2)具有缩径的中心油孔(2-3)并与内管(8)即油道的前端连通,在雾化混合器(2)的锥面上具有多个空气喷孔(2-4)并将空气喷孔与空气流道连通;雾化混合器(2-2)的前端设置油枪喷头(1)并将喷头后部的内壁设计为锥面结构,即喷头(1)的后部为由后向前缩径的圆锥形腔室(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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