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后不可恢复的防伪瓶口无效
申请号: | 02133788.8 | 申请日: | 2002-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418800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5-21 |
发明(设计)人: | 胡雁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雁明 |
主分类号: | B65D55/02 | 分类号: | B65D55/02;B65D49/12 |
代理公司: | 红河州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跃平 |
地址: | 661000 云南省个旧市***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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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用后不可恢复的防伪瓶口,有内口筒和外口筒,内口筒和外口筒间有间隙,外口筒壁上开有开口槽,内口筒和外口筒的下部均与瓶身连结为一体,外口筒下方有装瓶盖的外螺纹可用外盖扭盖,外口筒上口处于装酒后用胶封盖密封或火封,内口筒则用塞子密封。瓶子装酒密封后,只有使用时将外口筒撬掉才能打开内口倒酒,一旦撬掉外口筒,瓶口就不能恢复。本发明设计特独,结构简单,构思巧妙,达到了同一酒瓶不能再次原样使用的技术效果,防伪性极强。 | ||
搜索关键词: | 不可 恢复 防伪 瓶口 | ||
【主权项】:
1、一种用后不可恢复的防伪瓶口,其特征在于它有内口筒和外口筒,内口筒和外口筒间有间隙,外口筒壁上开有开口槽,内口筒和外口筒的下部均与瓶身连结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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