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基于因特网的商务的支票/卡及其交易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01810873.3 | 申请日: | 2001-06-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434955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8-06 |
| 发明(设计)人: | 金晎镒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晎镒 |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分类号: | G06F17/6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莹,邵亚丽 |
| 地址: | 暂无信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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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的因特网支票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包括:支票符号,用于表示支票种类;银行符号,用于表示签发支票的银行;签发日期符号,用于表示签发日期;签发号码符号,用于表示支票的签发号码;签发金额符号,用于表示签发支票的金额;密码符号,用于表示签发支票的密码。并且所有这些符号均由字符、数字、图符、符号或其组合构成,并且这些符号不具有任何实体,并用于基于因特网的电子商务。本发明的因特网卡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包括:卡符号,用于表示卡种类;签发机构符号,用于表示卡的签发机构;签发日期符号,用于表示签发日期;签发号码符号,用于表示卡的签发号码;签发金额符号,用于表示签发卡的金额;密码符号,用于表示签发卡的密码。本发明的电子商务方法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包括如下步骤:在顾客付款给银行并且他的真实名称被银行确认之后,顾客向银行请求签发电子支票或电子卡;银行根据请求向顾客签发电子支票或电子卡;顾客使用电子支票或电子卡为顾客所购买或使用并且提供商所提供的商品进行支付;提供商要求银行对已支付的电子支票或电子卡付现;银行在确认电子支票或电子卡的数据与存储在支票/卡签发数据库中的数据是否一致之后,向提供商通知支付检查结果;提供商向顾客签发收据;银行根据检查结果转帐到提供商的储蓄帐户。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基于 因特网 商务 支票 及其 交易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因特网支票,不具有任何实体且用于基于因特网的电子商务,所述支票包括:支票符号,用于表示支票种类;银行符号,用于表示签发支票的银行;签发日期符号,用于表示签发日期;签发号码符号,用于表示支票的签发号码;签发金额符号,用于表示签发支票的金额;以及密码符号,用于表示签发支票的密码,并且,其中,所述符号均由字符、数字、图符、符号或其组合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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