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镇咳灵酒无效
申请号: | 01114599.4 | 申请日: | 2001-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398960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2-26 |
发明(设计)人: | 许连科 | 申请(专利权)人: | 许连科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马强 |
地址: | 410101 湖南省长沙市***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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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之一是,按重量份取取罗汉果1-30份、大海子1-10份、青果1-5份,粉碎后用酒精度为30-60度的白酒80-100份在0-60℃温度下依次浸提四次,每次浸提时间为24-96小时,然后合并四次浸提液并滤去渣质,即得;可在所得酒液中加入0.001-0.3份牛黄粉和0.01-5份蛇胆汁,并可勾兑成不同酒精度产品;技术方案之二是,按重量取取罗汉果1-30份、大海子1-10份、青果1-5份,粉碎后用酒精度为0.1-60度的白酒在常温下依次浸提四次,每次浸提时间为10-30小时,合并四次浸提液并过滤即得;还可加入0.001-0.3份牛黄粉和0.1-5份蛇胆汁。本发明能抵抗人体呼吸道感染,特别是对咳嗽、咽喉肿痛、牙痛、支气管炎等症状有明显辅助疗效。不同酒精度系列产品能适应不同服用者。 | ||
搜索关键词: | 镇咳灵酒 | ||
【主权项】:
1、一种保健酒,其特征是,用以下重量份之组分和制取工艺制得:(1)取罗汉果1-30份、大海子1-10份、青果1-5份,粉碎后用酒精度为30-60度的白酒80-100份在0--60℃温度下依次浸提四次,每次浸提时间为24-96小时;(2)在上述0--60℃温度下将所述四次浸提液合并后过滤去除渣质,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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