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与电视机保持收视距离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0263103.2 | 申请日: | 2000-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2456410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0-24 |
发明(设计)人: | 孙群利;翟翌立;刘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尔集团公司;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韩飘扬 |
地址: | 266101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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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与电视机保持收视距离的装置,用于确保人与电视机间的恰当收视距离,以保护视力。包括由传感器、接口电路组成的距离监测装置,并与电视机中央处理单元(CPU)的输入/输出口连接。由电视机的主程序循环读入该输入/输出口的状态,为第一电平且超过预定时间时,控制电视机黑屏,并同时作“请保持距离”的屏幕显示(OSD)字符提示为第二电平时,维持或控制电视机亮屏,同时清除屏幕显示(OSD)字符提示。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机 保持 收视 距离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与电视机保持收视距离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测距传感器和与测距传感器连接的接口电路;所述的测距传感器设置在电视机正面,所述的接口电路与电视机中央处理单元的一输入/输出(I/O)口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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