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视频分组传输的无线通信系统有效
申请号: | 00120167.0 | 申请日: | 2000-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64082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8-25 |
发明(设计)人: | 朴正煇;朴东植;李英烈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14 | 分类号: | H04N5/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莹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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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提供一种用于发送视频分组数据的无线发送系统。包括:视频编码器,用于逐块编码视频信号;重要程度确定器,根据预定参数确定在每块中所编码视频数据的重要程度;数据发送确定器;根据每单位时间发送的最小编码视频数据量、无线信道条件和编码视频数据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发送优先次序或是否发送编码视频数据;视频数据分组单元,用于分组确定要发送的视频数据;和无线发射机,用于无线发射分组数据。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视频 分组 传输 无线通信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通过无线信道传输视频分组数据的无线传输系统,包括:视频编码器,用于逐块编码视频信号;重要程度确定器,根据预定参数确定每块中所编码视频数据的重要程度;数据发送确定器,根据每单位时间发送的编码视频数据量、无线信道条件和编码视频数据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发送优先级或是否发送编码视频数据;视频数据分组单元,用于分组确定要发送的视频数据;和无线发射机,用于无线发射分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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