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洗发剂无效
申请号: | 00110126.9 | 申请日: | 2000-0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022C | 公开(公告)日: | 2003-07-30 |
发明(设计)人: | 解恒运 | 申请(专利权)人: | 解恒运 |
主分类号: | A61K7/075 | 分类号: | A61K7/075;A61P17/00 |
代理公司: | 本溪新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军 |
地址: | 117022 辽宁省本溪市明***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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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洗发剂,其原料除了一般洗发剂所用的表面活性剂、软化剂、乳化剂、防腐剂、香精外,还含有威灵仙、白鲜皮、赤勺、丹参等10利中草药水浸提液的药液,经配制而成。不仅具有去污、使头发柔软光亮作用,还具有除头屑止痒、祛风除湿作用,除头屑效果好,对头部具有活血除瘀促进血液循环功能,增加头发营养,增强头发韧性,可防止头发开叉或断裂,促进黑色素生成,无刺激过敏作用,对于头部患有皮炎等具有一定疗效。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洗发剂 | ||
【主权项】:
1.一种洗发剂,其特征在于所使用的原料及其重量百分比配比如下:十二烷基硫酸钠35-45椰子油酸二乙醇酰胺3-6十六醇3-5十八醇3-5硼砂0.1-1.0香精0.1-1.0水25-35药液8-12其配制过程是,将十二烷基硫酸钠、椰子油酸二乙醇酰胺、十六醇、十八醇、硼砂、水、药液称重后,加入到加热容器内,边搅拌边加热至70℃,加热2小时,待温度冷却至40℃时加入香精,搅拌均匀;所说的药液的制取是,称取威灵仙8-10重量份、白鲜皮8-10重量份、赤勺6-8重量份、丹参6-8重量份、苦参6-8重量份、当归5-6重量份、何首乌6-8重量份、地肤子6-8重量份、甘草5-6重量份、蝉蜕5-6重量份,加入到煎煮锅内用水煎煮二次,第一次煎煮用水量为上述中草药总重量5倍量的水,80-90℃煎煮2小时,过滤,第二次煎煮用水量为中草药总重量5倍量的水,80-90℃煎煮2小时,过滤,将二次滤液合并,90-100℃下加热浓缩,待浓缩至浓缩液为二次滤液总量的1/2时,加入活性炭,搅拌脱色,冷却至室温,过滤,得到的305-390重量份的滤液即为药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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