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浙江省嘉兴市、台州市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批复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关于请批准嘉兴市、台州市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请示(浙知〔2022〕3号、浙知〔202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嘉兴市、台州市分别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浙江省嘉兴市、台州市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批复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请批准嘉兴市、台州市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请示(浙知〔2022〕3号、浙知〔202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嘉兴市、台州市分别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后,分别认定嘉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纳入全国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要求,加快启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筹建工作,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确保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到位,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分别结合嘉兴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台州市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请在8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27日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钻瓜专利网的观点和立场。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