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龙江小米等3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40号)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龙江小米、颍上大米、横山大明绿豆产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与原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进行比对确认,黑龙江省、安徽省、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龙江小米、颍上大米、横山大明绿豆等3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受理龙江小米等3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40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龙江小米、颍上大米、横山大明绿豆产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与原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进行比对确认,黑龙江省、安徽省、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龙江小米、颍上大米、横山大明绿豆等3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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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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