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准安吉梓熙茶场等19家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有关规定,生产安吉白茶、金华火腿、庆元香菇、惠明茶4个产品的19家市场主体(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市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市场主体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准安吉梓熙茶场等19家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有关规定,生产安吉白茶、金华火腿、庆元香菇、惠明茶4个产品的19家市场主体(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市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市场主体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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