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为加强网络安全先进技术应用引导,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源:天津滨海高新区)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区内相关企业:

为加强网络安全先进技术应用引导,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方向。主要包括云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大数据安全、车联网安全、物联网安全、智慧城市安全、网络安全共性技术、网络安全创新服务、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9个重点方向。

2.申报主体。主要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应急管理、金融、医疗、广播电视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2家)。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方向主要面向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申报主体可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2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3.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支撑本单位自身网络安全工作或为用户提供安全服务的网络安全技术平台或系统,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等特点。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方向主要包括区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具备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等特点。已入选国家级或十二个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二、工作要求

1.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向项目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申报项目不可通过多途径同时申报,否则取消项目资格。

2.请各申报意向单位于2022年2月14日前将项目汇总表及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天津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5层),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天津市工信局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2.滨海新区工信局关于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3.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重点方向

4.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

5.推荐项目汇总表

 

高新区经发局

2022年2月7日

(联系人:高新区经发局  张云珊;联系电话:84806311;电子邮箱:zhangys@th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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