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1287096.4 | 申请日: | 2017-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6967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和泉亮介 | 申请(专利权)人: | 发那科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1R31/34 | 分类号: | G01R31/34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曾贤伟;郝庆芬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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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10),其对冷却CPU(16)的风扇电动机(14A、14B)进行驱动控制,该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10)具有:转速传感器(20A、20B),其对风扇电动机(14A、14B)的转速进行检测;异常判定控制部(28),其在CPU(16)的运转中执行反复进行接通和断开向所述风扇电动机的供电的异常判定模式,并且在异常判定模式的执行中基于风扇电动机(14A、14B)的转速来判定风扇电动机(14A、14B)的异常。 | ||
搜索关键词: | 风扇 电动机 控制 装置 | ||
转速检测部,其对所述风扇电动机的转速进行检测;以及
异常判定控制部,其在所述设备的运转中执行反复进行接通和断开向所述风扇电动机的供电的异常判定模式,并且在所述异常判定模式的执行中基于所述风扇电动机的转速来判定所述风扇电动机的异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异常判定模式的执行中,从接通向所述风扇电动机的供电起在预先设定的预定时间内检测到所述风扇电动机的转速没有达到预先设定的预定转速时,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将所述风扇电动机判定为异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异常判定模式的执行中,从接通向所述风扇电动机的供电起在预先设定的预定时间内检测到所述风扇电动机的转速没有达到预先设定的预定转速的次数为设定次数时,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将所述风扇电动机判定为异常。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具有:更换判定部,其对所述风扇电动机被更换的情况进行判定,
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在所述风扇电动机被更换之后,所述更换后的风扇电动机初次被驱动控制时,对所述预定时间和所述预定转速进行校正,在以预先决定的基准电压向所述风扇电动机进行供电时的稳定转速低于比预先决定的基准转速低的转速即第1转速阈值、且为比所述第1转速阈值低的转速即第2转速阈值以上时,实施将所述预定时间设定得比预先设定的时间长、以及将所述预定转速设定得比预先设定的转速低中的至少一个控制,在所述风扇电动机的稳定转速比所述第2转速阈值低时,实施将所述预定时间设定得比预先设定的时间短、以及将所述预定转速设定得比预先设定的转速高中的至少一个控制。
5.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具有:更换判定部,其对所述风扇电动机被更换的情况进行判定,
在所述风扇电动机被更换之后,更换后的所述风扇电动机初次被驱动控制时,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对所述预定时间和所述预定转速进行校正,在以预先决定的基准电压向所述风扇电动机进行供电时的稳定转速高于比预先决定的基准转速高的转速即第3转速阈值时,实施将所述预定时间设定得比预先设定的时间短、以及将所述预定转速设定得比预先设定的转速高中的至少一个控制。
6.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多个所述风扇电动机,
该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具有:更换判定部,其对所述风扇电动机被更换的情况进行判定,
在将所述风扇电动机判定为异常时,直到更换判定为所述异常的风扇电动机为止的期间内,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将除了判定为所述异常的风扇电动机以外的所述风扇电动机的转速控制成比将判定为所述异常的风扇电动机判定为异常之前高。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判定为所述风扇电动机的异常之后,断开所述设备的电源,随后,接通所述设备的电源之后,针对判定为所述异常的风扇电动机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没有判定为异常的情况下,所述更换判定部判定为,更换了判定为所述异常的风扇电动机。
8.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具有:通知部,其在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将所述风扇电动机判定为异常时进行通知,
在通过所述通知部进行通知之后,针对判定为所述异常的风扇电动机,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禁止所述异常判定模式的执行。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将所述风扇电动机判定为异常时,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将判定为所述异常的风扇电动机的转速控制成比将所述风扇电动机判定为异常之前高。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多个所述风扇电动机,
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针对所述多个风扇电动机中的1个所述风扇电动机执行所述异常判定模式,而不同时针对多个所述风扇电动机执行所述异常判定模式。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针对所述多个风扇电动机中的1个所述风扇电动机执行所述异常判定模式时,所述异常判定控制部将其他所述风扇电动机的转速控制成比针对所述1个风扇电动机执行所述异常判定模式之前高。
12.一种风扇电动机控制方法,其是对风扇电动机进行驱动控制的风扇电动机控制方法,该风扇电动机对运转时发热的设备进行冷却,其特征在于,该风扇电动机控制方法具有如下步骤:转速检测步骤,对所述风扇电动机的转速进行检测;以及
异常判定控制步骤,在所述设备的运转中执行反复进行接通和断开向所述风扇电动机的供电的异常判定模式,并且,在所述异常判定模式的执行中基于所述风扇电动机的转速对所述风扇电动机的异常进行判定。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异常判定控制步骤中,在所述异常判定模式的执行中,从接通向所述风扇电动机的供电起在预先设定的预定时间内检测到所述风扇电动机的转速没有达到预先设定的预定转速时,将所述风扇电动机判定为异常。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异常判定控制步骤中,在所述异常判定模式的执行中,从接通向所述风扇电动机的供电起在预先设定的预定时间内检测到所述风扇电动机的转速没有达到预先设定的预定转速的次数为设定次数时,将所述风扇电动机判定为异常。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风扇电动机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风扇电动机控制方法具有对所述风扇电动机被更换的情况进行判定的更换判定步骤,
在所述异常判定控制步骤中,在所述风扇电动机被更换之后,所述更换后的风扇电动机初次被驱动控制时,对所述预定时间和所述预定转速进行校正,在以预先决定的基准电压向所述风扇电动机进行供电时的稳定转速低于比预先决定的基准转速低的转速即第1转速阈值、且为比所述第1转速阈值低的转速即第2转速阈值以上时,实施将所述预定时间设定得比预先设定的时间长、以及将所述预定转速设定得比预先设定的转速低中的至少一个控制,在所述风扇电动机的稳定转速比所述第2转速阈值低时,实施将所述预定时间设定得比预先设定的时间短、以及将所述预定转速设定得比预先设定的转速高中的至少一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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