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621313230.4 | 申请日: | 2016-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6484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8 |
发明(设计)人: | 刘清春;杨国强;吴桂坤;余传芳;毛朝辉;涂锋;梁师旭;程武;黄国钊;黄品文;吴志龙;冯伍兵;甘志高;黄国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334 | 代理人: | 谢志为 |
地址: | 519085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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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移动终端,其包括主体及壳体组件,所述壳体组件包括盖设于所述主体上的壳体,所述主体包括副显示屏及摄像装置,所述壳体上形成安装区域,所述安装区域具有通孔,所述壳体组件还包括副屏盖板,所述副屏盖板固定嵌设于所述安装区域并通过所述通孔暴露,所述副屏盖板包括连接设置的第一区域及第二区域,所述副显示屏对应所述第一区域设置,所述摄像装置对应所述第二区域设置。所述主体设有副显示屏,使用者可以依据个人喜好或现实情况选择使用副显示屏,从而提高用户体验性。所述副显示屏对应所述副屏盖板的第一区域设置,所述摄像装置对应所述副屏盖板的第二区域设置,避免于所述壳体上对应所述副显示屏及所述摄像装置进行一一开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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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一种移动终端,其包括主体及壳体组件,所述壳体组件包括盖设于所述主体上的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包括副显示屏及摄像装置,所述壳体上形成安装区域,所述安装区域具有通孔,所述壳体组件还包括副屏盖板,所述副屏盖板固定嵌设于所述安装区域并通过所述通孔暴露,所述副屏盖板包括连接设置的第一区域及第二区域,所述副显示屏对应所述第一区域设置,所述摄像装置对应所述第二区域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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