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种基于交易的人人可销售随处可提货的商业模式无效
申请号: | 201410128096.X | 申请日: | 2014-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542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1 |
发明(设计)人: | 倪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保税区攀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800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的一种基于交易的商业模式,包括供货方、销售方、交货方、购买方等角色,创制了一种表示可以依此取得一定商品的权利的提货凭证,购买方和销售方达成交易并由此取得与交易相应的提货凭证,购买方可以向任一适格交货方无条件或依条件凭提货凭证提货,适格交货方不限于自营店等已具备一定合作基础的营业场所,而是进一步拓展到任何具有收取提货凭证和交货能力的场所或设施,从而实现随处可提货。任何有意进行销售的都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或无需任何程序成为适格销售方,从而实现人人可销售。购买方和销售方还可对于交货方范围及交货时间等进行特别约定;为降低交易风险,本商业模式可采取多种履约担保措施。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交易 人人 销售 随处 提货 商业模式 | ||
【主权项】:
一种基于交易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包括供货方、销售方、交货方、购买方等角色;创制了一种表示已达成交易并具有可无条件或依条件取得一定商品的权利的提货凭证,购买方和销售方达成交易并由此取得与交易相应的提货凭证;购买方可以向任一适格交货方无条件或依条件凭提货凭证或身份证件自行提货或由交货方送货;适格交货方不限于本已具备一定合作基础的营业场所,而是进一步拓展到其它可以收取提货凭证并在一般情况下具有交货能力的任何类型场所和设施。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宁波保税区攀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宁波保税区攀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410128096.X/,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轴承产线进料排序系统
- 下一篇:一种台架式集装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