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地下暗挖工程主体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20295472.5 | 申请日: | 2013-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76354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2 |
发明(设计)人: | 谭富圣;陈学峰;石山;吕刚;刘建友;宋月光;陈达;马福东;赵巧兰;高玉兰;郭磊;张矿三;王婷;李立;王聪;于晨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15/02 | 分类号: | E21D1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 11321 | 代理人: | 黄启行;方晓明 |
地址: | 100055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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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地下暗挖工程主体结构,包括顶板、底板和两侧侧墙,顶板、两侧侧墙和底板围成主体结构的主支架,主体结构还包括钢管支护架、中板、第一钢管立柱和第二钢管立柱。顶板上设有第一顶纵梁和第二顶纵梁,底板设有第一底纵梁和第二底纵梁,第一钢管立柱设置于第一顶纵梁和第一底纵梁之间;第二钢管立柱设置于第二顶纵梁和第二底纵梁之间;两侧侧墙上分别设有中纵梁,中板设置于两侧墙的中纵梁之间;钢管支护架设置于主支架的外围。本实用新型中的钢管支护架对暗挖施工工作面进行支撑,使地下暗挖工程主体结构对土体强度要求低,因此本实用新型能够很好的控制地面沉降,并使暗挖施工过程的安全度大大提高。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地下 工程 主体 结构 | ||
【主权项】:
一种地下暗挖工程主体结构,包括顶板、底板和两侧侧墙,所述顶板、两侧侧墙和底板围成所述主体结构的主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结构还包括钢管支护架、中板、第一钢管立柱和第二钢管立柱,其中, 所述顶板上设有第一顶纵梁和第二顶纵梁,所述底板设有第一底纵梁和第二底纵梁,第一钢管立柱设置于第一顶纵梁和第一底纵梁之间;第二钢管立柱设置于第二顶纵梁和第二底纵梁之间; 两侧侧墙上分别设有中纵梁,中板设置于两侧墙的中纵梁之间; 所述钢管支护架设置于所述主支架的外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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