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冬虫夏草的质量等级划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13756.4 | 申请日: | 2013-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321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发明(设计)人: | 焦健;邵俊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海晏堂生物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068 | 分类号: | A61K36/068;B07B13/04 |
代理公司: | 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212 | 代理人: | 贾汉生;李馨 |
地址: | 116000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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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冬虫夏草的质量等级划分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形态特征和腺苷含量将冬虫夏草按照一级、二级、三级进行等级划分,(1)一级冬虫夏草草头长度小于虫体长度,腺苷含量≥0.02mg/kg;(2)二级冬虫夏草草头长度等于虫体长度,0.02mg/kg>腺苷含量≥0.015mg/kg;(3)三级冬虫夏草草头长度大于虫体长度,0.015mg/kg>腺苷含量≥0.01mg/kg。本发明根据实际的药效成分的多少与冬虫夏草的实际形态进行划分,可对冬虫夏草的采购以及购买形成一定的依据,具有实际推广应用的价值。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冬虫夏草 质量 等级 划分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冬虫夏草的质量等级划分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形态特征和腺苷含量将冬虫夏草按照一级、二级、三级进行等级划分,(1)一级冬虫夏草草头长度小于虫体长度,腺苷含量≥0.02mg/kg;(2)二级冬虫夏草草头长度等于虫体长度,0.02mg/kg>腺苷含量≥0.015mg/kg;(3)三级冬虫夏草草头长度大于虫体长度,0.015mg/kg>腺苷含量≥0.01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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