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祛除真皮斑的药物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78965.8 | 申请日: | 2012-08-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556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31 |
发明(设计)人: | 戴新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戴新梅 |
主分类号: | A61K38/39 | 分类号: | A61K38/39;A61K36/8945;A61K36/804;A61P17/00;A61K35/64;A61K35/62;A61K31/573;A61K31/4174;A61K31/05 |
代理公司: | 鹰潭市博惠专利事务所 36112 | 代理人: | 徐红芳 |
地址: | 335000 江西省***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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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祛除真皮斑的药物,其特征是由内服药和外用膏剂两部分组成,所述外用膏剂由石碳酸、达克宁、薄荷、地塞米松和胶原蛋白配制而成,所述内服药包括汤剂和丸剂,所述汤剂由枣皮、红花、山药、茯苓为原料按传统煎煮方法制成的汤剂,所述丸剂为大黄蛰虫丸。本发明能有效祛除真皮斑,且不会反弹和留下疤痕,有效率达100%。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祛除 真皮 药物 | ||
【主权项】:
一种祛除真皮斑的药物,其特征是由内服药和外用膏剂两部分组成,所述外用膏剂由石碳酸、达克宁、薄荷、地塞米松和胶原蛋白配制而成,所述石碳酸、达克宁、薄荷、地塞米松和胶原蛋白的用量重量份比为石碳酸:达克宁:薄荷:地塞米松:胶原蛋白=5 : 0.02 : 0.02 : 0.02 : 0.02,其具体制备方法如下:将石碳酸、达克宁和地塞米松放入重量为石碳酸重量的20%的乙醇中进行加热溶化成液体状,再把薄荷和胶原蛋白放入上述液体中进行搅拌均匀即制成本发明的外用膏剂;所述内服药包括汤剂和丸剂,所述汤剂由枣皮、红花、山药、茯苓为原料按传统煎煮方法制成的汤剂,所述枣皮、红花、山药、茯苓的用量重量份比为枣皮:红花:山药:茯苓=10: 10 :12 : 12,所述丸剂为大黄蛰虫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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