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聚羧酸-木质素复合型外加剂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23708.4 | 申请日: | 2012-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310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冯为民;王强;宋海燕;杨储冬;孙丽华;卢金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建筑构件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4/26 | 分类号: | C04B24/26;C04B24/18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郑玮 |
地址: | 200438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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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聚羧酸-木质素复合型外加剂,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百分比的组分组成:聚羧酸减水剂 20%~45%;木质素减水剂 1~11%;引气剂 0.01~0.5%;保坍剂 0~3%;缓凝剂 0~0.9%;早强剂 0~3%;水 39%~66%;各组份所占质量百分数之和为100%;并且满足:当保坍剂和缓凝剂的含量都不为0时,早强剂含量为0;当早强剂含量不为0时,保坍剂和缓凝剂的含量都为0。本发明将聚羧酸减水剂和木质素减水剂复配使用,与单独使用相比,相同混凝土减水率时,聚羧酸组分用量减少,成本降低;混凝土质量易控制减少质量波动,并且混凝土减水率提高,加入到混凝土中后,混凝土质量提高。 | ||
搜索关键词: | 羧酸 木质素 复合型 外加 | ||
【主权项】:
1.一种聚羧酸-木质素复合型外加剂,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百分比的组分组成:
各组份所占质量百分比之和为100%;并且满足:当保坍剂和缓凝剂的含量都不为0时,早强剂含量为0;当早强剂含量不为0时,保坍剂和缓凝剂的含量都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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