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卡通动画、皮影表演学习机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94842.9 | 申请日: | 2006-0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935303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8-15 |
发明(设计)人: | 裴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裴兵 |
主分类号: | G09B19/00 | 分类号: | G09B1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0064湖北省武***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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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卡通动画、皮影表演学习机,尤其是涉及一种简便的拍摄动画同时又是皮影艺术表演学习的装置。在机架上设置透光幕台,透光幕台下设有光源,透光幕台上方,通过机架铰接可移动的支撑杆上设有摄像装置,在机架或支撑架上可设有录音装置。在透光幕台上放置透光背景图片,或直接放置偶具。在透光幕台上放置透光背景图,或直接放置连接着透明操纵胶片条的偶具,摄制偶具表演并进行保存,透明操纵胶片条不明显,接近皮影表演艺术效果,又能进行动画制作学习。通过数据线传输进入电脑保存或制作,简化了卡通动画制作、传统皮影制作表演设备。把卡通动画制作和皮影艺术表演有机的结合起来,易于大众学习动画与制作。 | ||
搜索关键词: | 卡通动画 表演 学习机 | ||
【主权项】:
1、一种卡通动画、皮影表演学习机,其特征在于:机架上设有透光幕台,透光幕台下设有光源,透光幕台上方,通过机架铰接可移动的支撑杆上设有摄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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