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至少一个发光元件的光源和照明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39455.3 | 申请日: | 2005-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1345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发明(设计)人: | J·L·A·M·索马尼;R·H·彼得斯;E·伦德林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K7/00 | 分类号: | F21K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龚海军;刘红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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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光源,它包括光引擎(10),该光引擎(10)特别具有至少一个LED和/或至少一个激光发光元件,该光源还包括光导(11)和向外耦合结构(12)。借此,可以提供一种改变LED或基于激光系统的光源尺寸和辐射性质的灵活方案。向外耦合结构(12)的尺寸和位置可以选择成能够比得上传统光源像白炽、卤素或气体放电喷灯的灯丝或电弧的尺寸和位置。从光学角度看,本发明公开的LED/激光光源是式样翻新的,从而它可以替代照明设备内像白炽、卤素或气体放电灯泡或喷灯之类的这些传统光源。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至少 一个 发光 元件 光源 照明设备 | ||
【主权项】:
1.光源,包括具有至少一个LED和/或至少一个激光发光元件(101)的光引擎(10),该光引擎(10)用以产生光并将光耦合进至少一个光导(11)内,该光导(11)设置有用以向外耦合光的至少一个向外耦合结构(12),其中光导(11)和/或向外耦合结构(12)被设定尺寸,并被设置用来将向外耦合的光引导到指定的次级光学系统(2;3)内,以获得期望的光辐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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