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发修复、发型设计及直发化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0800486.2 | 申请日: | 2000-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297334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5-30 |
发明(设计)人: | 山下有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法伊鲁特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D7/06 | 分类号: | A45D7/06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一种头发修复、整发造型及直发化的方法是于清洗头发,涂敷碱性直发烫发液,使其构造上形成弹性状态为止,将碱性直发烫发液残留于头发上,并清洗头发使碱性直发烫发液落下使头发形成构造的弹性状态,并且在头发上涂敷头发修复液剂,于加热下使头发压缩,于头发构造施以酸化前整发,并涂敷酸性润丝精,解除头发的构造弹性状而赋予充分的时间,并于头发使用中和液剂,可达成头发的修复,整型设计及直发化。 | ||
搜索关键词: | 头发 修复 发型设计 直发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头发修复、发型设计及直发化的方法,其特征为,具备以下4个阶段:(1)白头发冲洗去除中和液剂的阶段,(2)将调发液涂敷于头发的阶段,(3)吹整头发,乾燥的阶段,(4)于加热下使头发再压缩的阶段。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法伊鲁特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法伊鲁特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00800486.2/,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移动交换中心重新启动恢复程序
- 下一篇:可靠和安全地识别合同方的过程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