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适配性气溶胶生成基质容纳模块有效
申请号: | 202110348225.6 | 申请日: | 2021-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5674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09 |
发明(设计)人: | 石秋香;刘磊;肖茜;朱峰;洪俊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40 | 分类号: | A24F40/40;A24F40/20 |
代理公司: | 浙江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裴金华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性气 溶胶 生成 基质 容纳 模块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适配性气溶胶生成基质容纳模块,包括:固定盘;轨道盘,其上设有至少两个贯穿滑槽;变径盘,其夹设于固定盘和轨道盘之间;变径盘与轨道盘相接触的侧面上设有与贯穿滑槽相匹配的至少两个变径滑槽;及至少两个抱爪,抱爪下侧设有一凸出部,凸出部穿过贯穿滑槽并延伸至变径滑槽内;固定盘和轨道盘间固定连接,变径盘可相对固定盘和轨道盘转动;贯穿滑槽关于变径盘的转动轴呈中心对称设置,且变径滑槽关于变径盘的转动轴呈中心对称设置,变径滑槽向远离变径盘的转动轴方向延伸设置。本发明通过控制变径盘的旋转角度可控制抱爪相对变径盘的转动轴的距离,以实现变径的目的,使其能够满足不同尺寸气溶胶生成基质的固定功能。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卷烟烟具技术领域,尤其是,本发明涉及一种适配性气溶胶生成基质容纳模块。
背景技术
气溶胶生成装置主要包括控制模块、加热模块、电源供给模块以及气溶胶生成基质容纳模块等。市面上气溶胶生成基质尺寸形状各有不同,主要表现为直径不一,当用户抽吸不同规格气溶胶生成基质时,需要更换尺寸相配合的提烟装置或气溶胶生成装置,对用户的使用造成一定的局限性。
气溶胶生成基质容纳模块也称为卷烟夹持器具,目前,市面上有各种各样的卷烟夹持器具,无论哪一种卷烟夹持器具,都希望它具有广泛的卷烟适用性,即能够同时适用于不同直径规格的卷烟烟支。中国专利CN104643285B中提到多种常用的卷烟夹持器具,如一种传统的调节卷烟夹持器的夹持直径的方式是在夹持器内设置各种不同内径的垫圈,各个垫圈从大到小依次重叠设置,以便能夹持不同直径的卷烟烟支。但这种调节夹持直径的方式显然只能适用于若干种标准尺寸规格的卷烟烟支的“阶跃式”变径,不能实现夹持直径的连续调节;另一种传统的调节夹持器的夹持直径的方式是使用弹簧夹头,其为设置在具有螺纹接头的套筒内的多个成锥形设置且共端的弹性夹片,其中被夹持物插入后,挤压弹性夹片发生形变,并靠弹性夹片本身的弹性作用,来调节夹持直径的大小。这种夹持器在夹持刚性柱状物体时效果好,但对于卷烟烟支这种易折易断品来说,并不适用,因为稍微用力过大就容易使烟支破损或折断。另一种工业上常见的可调节夹持直径的夹持器是多爪卡盘式夹持器,其中最常见的是三爪卡盘式夹持器,具体结构和操作原理可简述如下:其具有一夹持器安装螺杆,其上具有螺纹,用于安装在其他设备上。安装螺杆上具有与其同轴设置的呈凸缘结构的夹持块支座和夹持块调节盘,夹持块调节盘一侧具有锥齿轮,另一侧具有沿轴心成平面螺纹(涡状线形状,例如盘绕式蚊香形状)的齿,三个活动夹持块通过其自身上的齿槽与齿相啮合,该三个活动夹持块用于夹持被夹物体。一个调节齿轮位于夹持块调节盘的盘缘处并通过其自身的锥齿轮与夹持块调节盘上的锥齿轮相啮合。三个活动夹持块各自被两个固定在所述夹持块支座上的活动块限位体所限位,使其只能径向运动而不能旋转。当使用者手动旋转调节齿轮时,其通过锥齿轮啮合作用带动夹持块调节盘旋转,进而带动其上的平面螺纹(涡状线型)的齿旋转,通过这些齿与活动夹持块之间的齿槽之间的啮合关系,将齿的沿轴心的旋转运动转化为活动夹持块靠近轴心或远离轴心的径向运动,从而实现夹持直径的连续调节。该多爪卡盘式夹持器虽然可连续调节夹持直径,但其结构过于复杂,各种精密配合的锥齿轮和齿结构加工成本高,难以小型化且容易损坏,而气溶胶生成基质直径尺寸一般在5~10mm之间,因此这种三爪卡盘式夹持器不适于在以小型化为发展趋势的卷烟烟具中使用。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配性气溶胶生成基质容纳模块。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适配性气溶胶生成基质容纳模块,包括:
固定盘;
轨道盘,其上设有至少两个贯穿滑槽;
变径盘,其夹设于所述固定盘和所述轨道盘之间;所述变径盘与所述轨道盘相接触的侧面上设有与所述贯穿滑槽位置相匹配的至少两个变径滑槽;及
至少两个抱爪,所述抱爪下侧设有一凸出部,所述凸出部穿过所述贯穿滑槽并延伸至所述变径滑槽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348225.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