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炼钢厂生产调度室有效
申请号: | 202020104579.7 | 申请日: | 2020-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189985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0 |
发明(设计)人: | 高明;冯印帅;窦如强;孙翔;孙丹娜;丁佳敏;章达懿;陶鑫江;丁超;李洪争;张帅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12 | 分类号: | E04H1/12;E04H5/02;E04F11/18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创至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717 | 代理人: | 张宇锋 |
地址: | 0633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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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炼钢厂 生产 调度室 | ||
1.一种炼钢厂生产调度室,其特征在于,包括调度室本体以及沉降式工作区,所述调度室本体的外侧底面距离地面的高度为30-35m且调度室本体的一侧设置有电梯,所述调度室本体内还设置有显示屏;所述沉降式工作区的深度为1.5m-1.8m且沉降式工作区与调度室本体地面之间设置有行走坡道,所述沉降式工作区的四周为透明玻璃幕墙且透明玻璃幕墙与调度室本体的竖直外壁面之间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炼钢厂生产调度室,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度室本体通过混凝土立柱架空,所述混凝土立柱上还设置有与所述沉降式工作区相配合的横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炼钢厂生产调度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沉降式工作区为圆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炼钢厂生产调度室,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玻璃幕墙的外侧具有行走阳台且行走阳台上设置有栏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炼钢厂生产调度室,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度室本体内还设置有紧急逃生舱,紧急逃生舱内连接有延伸至地面的封闭螺旋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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