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消费承诺的线上交易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811575266.3 | 申请日: | 2018-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6105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5 |
发明(设计)人: | 张永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拍手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4 | 分类号: | G06Q40/0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汪飞亚;习冬梅 |
地址: | 451162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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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消费 承诺 线上 交易 方法 系统 存储 介质 | ||
一种基于消费承诺的线上交易方法、基于消费承诺的线上交易系统及存储介质,所述基于消费承诺的线上交易方法包括步骤:接收买家在网络商城发送的交易请求;接收交易信息,所述交易信息包括买家信息、卖家信息、商品价格及付款条件;买家确认所述交易信息,做出消费承诺并基于所述消费承诺签订智能合约;冻结买家银行账户中与所述商品价格对应的额度;依据所述智能合约完成交易;确认并记录交易结果;及根据所述交易结果清算资金,从而增加线上各方交易资金的安全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支付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消费承诺的线上交易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消费模式日渐多元化,在网络、洗浴、理发、修车等领域预付式消费(即先付款,后消费)已经变得极为常见,办卡成为了一种普遍的运营方式。由于该类商业预付卡存在很强的违约风险,许多消费者深受其害:即经营者若经营不善破产,或本身便是欺诈而发卡,最终消失不见或变更后拒绝接纳先前会员,消费者就会钱货两空。因此相比于一般企业法人从事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除了处于监管真空外,相比传统的企业法人发卡企业,个体工商户与普通消费者双方也缺乏了解,信息明显不对称,极易产生违约风险。针对上述问题,现有技术中也存在预授权类业务,指特约商户向发卡机构取得持卡人指定期限内在不超过预授权金额一定比例范围的付款承诺,并在持卡人获取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向发卡机构进行承兑的业务。通俗讲就是先冻结银行卡内部分资金用作押金,后按实际消费金额结算的业务。然而,该类预授权的交易方式通常仅用于信用卡且用于线下交易,应用非常局限。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基于消费承诺的线上交易方法、基于消费承诺的线上交易系统及存储介质,增加线上各方交易资金的安全性。
一种基于消费承诺的线上交易方法,包括步骤:
接收买家在网络商城发送的交易请求;
接收交易信息,所述交易信息包括买家信息、卖家信息、商品价格及付款条件;
买家确认所述交易信息,做出消费承诺并基于所述消费承诺签订智能合约;
冻结买家银行账户中与所述商品价格对应的额度;
依据所述智能合约完成交易;
确认并记录交易结果;及
根据所述交易结果清算资金。
作为优选,所述智能合约为区块链智能合约。
进一步的,签订智能合约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交易信息及预定规则生成所述区块链智能合约;
将所述区块链智能合约广播至区块链的各链端;及
区块链的各链端根据委托权益证明机制确认并记录区块链智能合约。
进一步的,冻结买家银行账户中与所述商品价格对应的额度的步骤包括:
请求买方账户银行确认是否有不低于商品价格的额度;
当买方账户银行的额度低于商品价格时中止交易;
当买方账户银行的额度不低于商品价格时执行额度冻结;及
向所述区块链的各链端广播所述中止交易或执行额度冻结的结果。
作为优选,所述额度包括资金额度及信用额度。
作为优选,所述依据智能合约完成交易的步骤包括:
通知卖家发货,并通知买家等待收货;
接收买家的收货信息;
根据买家的收货信息确认交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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