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通过大数据云平台快速分解车辆识别代码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68726.9 | 申请日: | 2018-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902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29 |
发明(设计)人: | 韩晓飞;司宽社;赖华山;陈宗添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迪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H04L29/08 |
代理公司: | 常州佰业腾飞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1 | 代理人: | 常莹莹 |
地址: | 210006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识别代码 大数据 云平台 分解 智能车载终端 快速分解 读取 车辆车型 车辆品牌 车辆信息 错误结果 判断结果 数据分析 有效解决 绑定 截取 客户 上传 适配 字段 录入 判定 数据库 | ||
本发明公开一种通过大数据云平台快速分解车辆识别代码的方法,它包括:在大数据云平台数据库中新建车辆识别代码分解数据表;大数据云平台将车辆识别代码分解并截取前八位和第十位存入车辆识别代码分解数据表中,将客户在APP端或WEB端注册绑定车辆信息时填写的车辆品牌、车辆车型及车辆车款同步至车辆识别代码分解数据表中对应字段;大数据云平台根据智能车载终端是否支持读取OBD判断与车机适配情况的结果;大数据云平台根据客户录入或智能车载终端上传的车辆识别代码判定车辆识别代码来源的结果;判断结果通过APP端或WEB端确认。本发明有效解决错误的车辆识别代码导致大数据云平台例行数据分析时出现错误结果的行为。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计算机软件领域,尤其是一种通过大数据云平台快速分解车辆识别代码的方法。
背景技术
客户在APP端或者WEB端注册车辆信息时,会填写17位车辆识别代码,但是由于是客户人工输入17位车辆识别代码,在人工输入17位车辆识别代码的过程中,会出现客户输入错误的17位车辆识别代码的情况。当大数据云平台进行例行数据分析时,这些错误的车辆识别代码的数据会导致云平台数据分析出现错误的结果,此时只能依靠人工筛选的方式对包含错误的17位车辆识别代码的数据进行删除或者处理后,大数据云平台才能进行例行的数据分析。
发明内容
为解决错误的车辆识别代码导致大数据云平台例行数据分析时出现错误结果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通过大数据云平台快速分解车辆识别代码的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通过大数据云平台快速分解车辆识别代码的方法,它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在大数据云平台数据库中新建车辆识别代码分解数据表,其字段包括:车辆识别代码前八位、车辆品牌、车辆车型、车辆车款、与车机适配情况、车辆识别代码码第十位、车辆识别代码来源及判断结果;
步骤二,大数据云平台将客户录入的车辆识别代码或智能车载终端上传的车辆识别代码分解并截取前八位和第十位存入车辆识别代码分解数据表中,同时将客户在APP端或WEB端注册绑定该车辆信息时填写的车辆品牌、车辆车型及车辆车款与车辆识别代码分解数据表中的车辆品牌、车辆车型及车辆车款进行数据同步;大数据云平台根据智能车载终端是否支持读取OBD自动判断车辆识别代码分解数据表中与车机适配情况的结果为适配或不适配;大数据云平台根据客户录入的车辆识别代码或智能车载终端上传的车辆识别代码判定车辆识别代码分解数据表中车辆识别代码来源的结果为客户填写或终端上报;车辆识别代码分解数据表中的判断结果,通过APP端或WEB端确认为有效、无效或未确认。
进一步地,步骤二中,若客户在APP端或WEB端录入了车辆识别代码,同时该客户车辆上的智能车载终端上传了车辆识别代码,大数据云平台将对比客户录入的车辆识别代码前八位和第十位与智能车载终端上传的车辆识别代码前八位和第十位是否一致,根据对比结果进行调取;
若客户在APP端或WEB端未录入车辆识别代码,而智能车载终端上传了车辆识别代码,大数据云平台将调取智能车载终端上传的车辆识别代码前八位和第十位及对应的车辆品牌、车辆车型、车辆车款、与车机适配情况及车辆识别代码来源;
若客户在APP端或WEB端录入了车辆识别代码,而智能车载终端未上传车辆识别代码,大数据云平台将调取客户录入的以车辆识别代码前八位和第十位及对应的车辆品牌、车辆车型、车辆车款、与车机适配情况及车辆识别代码来源。
更进一步地,当对比结果不一致时,大数据云平台调取智能车载终端上传的车辆识别代码前八位和第十位及对应的车辆品牌、车辆车型、车辆车款、与车机适配情况及车辆识别代码来源,删除客户录入的车辆识别代码前八位和第十位及对应的车辆品牌、车辆车型、车辆车款、与车机适配情况及车辆识别代码来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迪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江苏迪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368726.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监测装置
- 下一篇:点云数据处理方法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