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二级用户级商品销售数据处理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15254.0 | 申请日: | 2018-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906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22 |
发明(设计)人: | 齐爱民;吴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齐爱民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Q30/06;G06K17/00 |
代理公司: | 11308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曹广生<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 |
地址: | 530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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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分销 商品销售数据处理 商品交易 统一 市场销售价格 商品制造商 二级用户 分销系统 商品品牌 数字处理 数据处理 用户级 品牌 销售 宣传 | ||
本发明提供一种二级用户级商品销售数据处理方法,属于商品销售数据处理领域,包括若干商品制造商、商品汇总机构和商品交易平台;数据处理方法通过用户级的数字处理,从而使得每个消费者都可以成为分销商,从而使得更好的对商品进行分销和宣传;使得分销商的数量由用户自身的数量来定,解决了现有分销系统只能选定固定或者有限的分销商进行代为销售,销售数量有限,分销商的数量有限的问题,同时商品的价格由商品交易平台统一进行价格限定,从而使得市场的同一商品的价格得到统一,更好的有利于商品的价格统一和商品的品牌打造;解决了现有市场销售价格不统一和不利于商品品牌打造和宣传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商品销售数据处理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二级用户级商品销售数据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传统的现货交易已经不能满足现在人们的需求。传统的交易是用一张支票换取一样产品,这个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比较受到限制,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基于很多的商品分销模式开始产生,现有的分销系统均是通过商家面对消费者或者购买者的线下系统。到是现有的分销系统比较单一,一般是一个商家下面开设多个的分销商,分销商再对产品进行推销和宣传,使得消费者直接与商家接触对接,减少销售时间,同时可以加大商家的产品宣传。但是这种模式下,分销商基本只能由供货商或者其他的关系前期选定定好的代为销售的分销商。由于社会的发展,这种代为销售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由于分销商再在产品销售时出现价格不统一,从而使得同样的产品在市场有不同的价格,不利于商品市场的统一,同时由于分销商主要是由于利益才进行销售,不是商品的自身实用者,从而使得对产品的推销存在一定的不可信的情况,不利于一些产品进行产品品牌的打造。同时分销商由于前期签合同才能进行代销,从而使得分销商有限,不适合大量产品快速推广和销售,也不符合现代社会提出的人人即是商品的消费者同时也是商品销售者,也就是用户级的说法。
公布号为106469343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分销系统,该系统包括分销管理平台、销售管理平台和仓库管理平台,分销管理平台用于接收分销订单信息,并根据订单信息进行分销,销售管理平台用于仓库销售统计、商品销售统计、职员销售统计和销售货币统计等,仓库管理平台用对产品的入库管理。该系统只能选定固定或者有限的分销商进行代为销售,销售数量有限,分销商的数量有限,同时由于分销商主要是由于利利益才进行销售,不是商品的自身实用者,从而使得对产品的推销存在一定的不可信的情况,不利于一些产品进行产品品牌的打造。同时分销商由于前期签合同才能进行代销,从而使得分销商有限,不适合大量产品快速推广和销售,也不符合现代社会提出的人人即是商品的消费者同时也是商品销售者,也就是用户级的说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二级用户级商品销售数据处理方法,解决现有分销系统分销商数量有限,市场销售价格不统一,不利于商品品牌打造和宣传,用户信息安全性不高和服务器压力大等技术问题。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解决上述问题:
一种二级用户级商品销售数据处理方法,包括商品供应系统和商品交易平台;商品供应系统用于提供商品和接收商品交易平台传来的交易订单进行发货,商品交易平台用于用户购买商品和支付,其特征在于,数据处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商品交易平台把用户购买的交易订单数据传给商品供应系统;
步骤2:商品供应系统根据订单数据进行发货,同时在商品上生成商品信息页面和购买用户标识码的识别标记;
步骤3:对货物进行物流数据跟踪,购买用户签收货物;
步骤4:对商品上的识别标记进行识别读取并对识别的商品信息页面进行转发;
步骤5:商品信息页面在被转发时自动获取转发者的标识码和上一次转发者标识码隐藏在商品信息页面内部,当基于转发的页面发生商品交易时进入,下一步骤,当没有发生商品交易时,返回步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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